⒈ 舊時謂京官轉任外省同級官職。與內轉相對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督撫·許中丞》:“其在吏部,為佞人 王篆 所排,外轉僉事,后漸陟南京兆。”《醒世姻緣傳》第八三回:“且打點不到,仍要轉出外頭去做縣丞主簿,不如這中書,納完銀就題授了,且又不外轉。”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十九回:“后來你老人家服滿,升了二等侍衛,便外轉了參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