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出自戰(zhàn)國故事。秦王許諾趙王以十五座城換取和氏璧,當使臣藺相如獻璧之后,秦王卻不提換城之事,藺相如施巧計使和氏璧重歸趙國。今多指以原物歸還其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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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戰(zhàn)國 時, 趙惠文王 得 楚 和氏 璧。 秦昭王 遺 趙王 書,愿以十五城換璧。
引藺相如 自愿奉璧出使 秦國,并表示:“城入 趙 而璧留 秦 ;城不入,臣請完璧歸 趙?!?br />相如 入 秦 獻璧后,見 秦王 無意償 趙 城,乃設法復取璧,派從者送回 趙國。見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列傳》。后遂用“完璧歸趙”比喻將原物完好無損地歸還原主。 清 采蘅子 《蟲鳴漫錄》卷一:“我家如此巨富,嫁女無一典肆,恐為宗族鄉(xiāng)黨羞。女故無利心,祇求偽飾外觀,終當完璧歸 趙 耳?!?br />亦省作“完趙”。 清 顧炎武 《與歸莊手札》:“弟詩不足觀,以比兄作,則瓴甋之于寶鼎矣。何足污翣!敬完 趙。”
清 百一居士 《壺天錄》卷上:“難既平,妾返 蘇,索寄物, 金 少與之。妾索全璧, 金 曰:‘僕非乾沒也,聞小主在 隴西,僕必訪得之,他日當完 趙 耳。’”
⒈ 藺相如奉使秦國,交涉以和氏璧換取秦城時,識破秦國訛詐,巧妙的使璧安然回到趙國。典出也作「歸趙」、「原璧歸趙」。
引《史記·卷八一·廉頗藺相如傳》。后比喻物歸原主。明·汪廷訥《種玉記·第一五出》:「再休思重會蘭房,那虜騎如云不可當。便得個完璧歸趙也。」
近物歸原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