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欺騙冒充。
引《隋書·蘇威傳》:“復言 威 以曲道任其從父弟 徹 肅 等罔冒為官。”《資治通鑒·后晉高祖天福二年》:“閩 主曰:‘朕知之久矣。今以委卿,擇賢而授,不肖及罔冒者勿拒,第令納賂,籍而獻之。’”胡三省 注:“罔冒,謂欺罔偽冒而求官者。以事理之所無而欺上,謂之罔;假他人之所有以飾偽,謂之冒。”宋 王禹偁 《搜訪唐末已來忠臣子孫詔》:“人或罔冒,國有刑章,凡在守臣,副臺深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