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魏晉以來御史的別稱。
⒉ 宋代官名。即諸路提點刑獄公事。景德四年置,負責調查疑難案件,勸課農桑,和代表朝廷考核官吏等事,即后世按察司之職。
⒊ 猶上司。元代習用語。
⒈ 魏 晉 以來御史的別稱。 《宋書·劉瑀傳》:“明年,遷御史中丞。
引瑀 使氣尚人,為憲司甚得志。”
唐 封演 《封氏聞見記·風憲》:“唐 興,宰輔多自憲司登鈞軸,故謂御史為宰相。”
⒉ 宋 代官名。即諸路提點刑獄公事。 景德 四年置,負責調查疑難案件,勸課農桑,和代表朝廷考核官吏等事,即后世按察司之職。
引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四:“而今單表一個作惡的官宦,做著沒天理的勾當,后來遇著清正嚴明的憲司做對頭,方得明正其罪。”
清 錢大昕 《廿二史考異·宋史五·職官志七》:“宋 人稱轉運為漕司,安撫為帥司,提點刑獄為憲司。”
⒊ 猶上司。 元 代習用語。
引《元典章新集·兵部·急遞》:“凡有牒呈憲司公文,依上置立隔眼,發放施行。”
陳垣 釋例:“憲司,當時常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