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科舉時代,殿試后宣讀皇帝詔書和登第進(jìn)士名次,叫傳臚。
⒈ 科舉時代,殿試后宣讀皇帝詔書和登第進(jìn)士名次,叫傳臚。 清 制,四月二十一日殿試,二十五日傳臚。殿試后,閱卷大臣列甲第名次,進(jìn)呈欽定,于二十四日先拆前十卷,按名引見,叫小傳臚。參閱 清 陸以湉 《冷廬雜識·傳臚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