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喧:大聲吵嚷。客人談?wù)摰穆曇舫^了主人的聲音。比喻客人取代了主人的地位,或外來的、次要的事物侵占了原有的、主要的事物的地位。
例近有喧賓奪主之勢。——清·楊宜治《俄程日記》
英a presumptuous guest usurps the host’s role;
⒈ 客人的聲音比主人的還要大。比喻客人占了主人的地位或外來的、次要的事物侵占了原有的、主要的事物的地位。
引鄭觀應(yīng) 《盛世危言·商務(wù)》:“今各國輪船無處不到,獲利甚厚,喧賓奪主,害不勝言。”
民氣 《論鐵路與西北之關(guān)系》:“蓋 伊犁 與 俄 屬 中亞西亞 連接, 俄國 人民之往來於此者,幾有喧賓奪主之勢。”
郭沫若 《我的童年》第一篇一:“這黃角樹每每愛寄生在別的大樹上,因為發(fā)育的迅速,不兩年便要鬧到喧賓奪主的地位,把那原有的大木形成為自己身上的寄生樹一樣。”
⒈ 喧,喧騰。喧賓奪主指聲勢強大的賓客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為主。
例如:「他居然在聽眾席上大發(fā)議論,喧賓奪主。」
近反賓為主 反客為主 太阿倒持 鵲巢鳩占
反反賓為主 反客為主 太阿倒持 鵲巢鳩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