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選派。
引《元典章·戶部七·押運》:“檢覷得多有水濕浥變損壞,短少數目,蓋是各處押運人員選委不常,以致如此?!?br />明 唐順之 《乞留馀鹽疏》:“候冬春之時,如果飢饉難存,即行勘實,酌量銀米,選委廉能正官,分投相兼賑濟?!?br />清 劉獻廷 《廣陽雜記》卷四:“戶部議于 潼關 地方,選委賢能道廳等官,酌動捐納銀兩,隨米價消長收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