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官名,明代指巡視各地的軍政、民政大臣,清代指掌管一省軍政、民政的官員。
英imperial inspector; provincial governor;
⒈ 巡察安撫。
引漢 班固 《車騎將軍竇北征頌》:“親率戎士,巡撫疆城。”
《北齊書·后主紀(jì)》:“是月,以水澇遣使巡撫流亡人戶。”
《明史·太祖紀(jì)三》:“乙丑,皇太子巡撫 陜西。”
⒉ 官名。 明 洪熙 元年始設(shè)巡撫專職。 清 為省級(jí)地方政府長(zhǎng)官,總攬全省軍事、吏治、刑獄、民政等,職權(quán)甚重。
引《明史·宣宗紀(jì)》:“大理卿 胡概 、參政 葉春 巡撫南畿 浙江,設(shè)巡撫自此始。”
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十八回:“朝廷見他強(qiáng)干精明,材堪大用,便放了 四川 巡撫。”
《清史稿·職官志三》:“巡撫,掌宣布德意,撫安齊民,修明政刑,興革利弊,考覈羣吏,會(huì)總督以詔廢置。”
⒊ 指任巡撫之職。
引清 阮元 《小滄浪筆談》卷三:“﹝ 乾隆 ﹞五十九年, 畢秋帆 先生奉命巡撫 山東。”
⒈ 巡視安撫。
引漢·班固〈竇將軍北征頌〉:「親率戎士,巡撫疆域。」
《晉書·卷四十六·劉頌傳》:「咸寧中,詔頌與散騎郎白褒巡撫荊、揚(yáng)。」
⒉ 職官名。明代始設(shè),職責(zé)為代天子巡視天下。至清朝則以巡撫為省級(jí)地方政府的長(zhǎng)官,總攬一省的軍事、吏治、刑獄、民政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