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女方接受男方的聘禮。謂允婚。
引金 董解元 《西廂記諸宮調(diào)》卷八:“化了的相國姑夫,在時曾許聘與 鶯鶯。”明 葉憲祖 《素梅玉蟾》第三折:“只為你父母雙亡,無人倚仗,年紀長成,姻緣未偶,特來接你到我家去,就在我那里許聘,還覺易些。”清 唐孫華 《侯門妓》詩:“父母相矜指奇貨,許聘當須予貴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