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原表數量,后多用以表示程度之甚,猶言絕對,十分,但語氣較重。
引《金瓶梅詞話》第五一回:“不是我背他説, 潘五姐 一百個不及他為人。”束為 《老長工》:“他偏要在 老生姜 面前訓我,叫我認錯,我一百個不接受。”鄭萬隆 《年輕的朋友們》八:“李暉 一百個看不上我,罵我是自己作踐自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