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珍珠彈麻雀。比喻做事不能權(quán)衡輕重,得不償失。
⒈ 用珍珠彈麻雀。比喻做事不能權(quán)衡輕重,得不償失。
引《莊子·讓王》:“今且有人於此,以 隨侯 之珠彈千仞之雀,世必笑之。是何也?則其所用者重,而所要者輕也。”
漢 揚雄 《太玄·唐》:“明珠彈于飛肉,其得不復(fù)。測曰:明珠彈肉,費不當也。”
范望 注:“飛肉,禽鳥也。”
唐 王涯 注:“如以珠彈雀,所得不復(fù)其所亡也。”
⒈ 用珍珠當彈丸來打鳥雀。比喻行事輕重倒置,得不償失。
引語本《莊子·讓王》:「以隨候之珠,彈千仞之雀,世必笑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