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使用異常的方法。
⒉ 使用欺詐的手段。
引《后漢書(shū)·張法滕馮度楊傳贊》:“琁 能用譎,亦云振旅?!?/span>
引《元史·刑法志一》:“南北異制,事類(lèi)繁瑣,挾情之吏舞弄文法,出入比附,用譎行私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