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易》《坤》卦特有之爻題,謂六爻皆六。
引《易·坤》:“用六:利永貞。”高亨 注:“依古筮法,筮遇《坤》卦,六爻皆八,則以卦辭斷事;六爻皆六,則以用六爻辭斷事。用六猶通六,謂六爻皆六也。”清 尹會(huì)一 《復(fù)蓮宇先生書》之一:“用九、用六,渠自明於始終之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