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永久的法度。
引《南齊書·武帝紀》:“遠近諸州輸錢處,竝減布直,匹準四百,依舊折半,以為永制。”《北史·李彪傳》:“是后大臣有罪,皆自殺不受刑。至 孝武 時,稍復下獄。良由 孝文 行之當時,不為永制故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