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岳,亦作“岳”。故址在湖南·善化縣(今長沙市)西岳麓山·抱黃洞下。
⒈ 岳,亦作“岳”。故址在 湖南 善化縣 (今 長沙市 )西 岳麓山 抱黃洞 下。 宋 開寶 九年(公元976年) 潭州 太守 朱洞 初建講堂和書齋。 咸平 二年(公元999年)州守 李允 又加擴建。 大中祥符 五年(公元1012年)山長 周式 呈請州守 劉師道 再加擴建。 大中祥符 八年賜額。旋廢置。 南宋 乾道 初年興復, 淳熙 末年又廢置。 光宗 紹熙 五年(公元1194年), 朱熹 任 湖南 安撫使時,又加興復擴建,聘 醴陵 貢生 黎貴臣 充講書執(zhí)事,置田五十頃,學生多達千余人。為 宋 代四大書院之一。參見“四書院”。
⒈ 位于湖南省長沙縣西岳麓山下,宋開寶中潭州守朱洞建,張栻、朱熹曾在此講學,清康熙時重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