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掌管倉廩的官。
引《荀子·議兵》:“虛腹張口,來歸我食。若是,則必發夫掌窌之粟以食之?!?br />楊倞 注:“掌窌,主倉稟之官?!?br />一說“掌窌”為“稟窌”之誤。 王先謙 集解引 王引之 曰:“掌,當為‘稟’。稟,古‘廩’字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