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西漢黃霸為潁川太守,有治績,被征為京兆尹。事見《漢書·循吏傳·黃霸》。后因以“征黃”謂地方官員有治績,必將被朝廷征召,升任京官。
⒈ 西漢 黃霸 為 潁川 太守,有治績,被征為京兆尹。事見《漢書·循吏傳·黃霸》。后因以“徵黃”謂地方官員有治績,必將被朝廷征召,升任京官。
引唐 杜甫 《奉送韋中丞之晉赴湖南》詩:“寵渥徵 黃 漸,權宜借 寇 頻。”仇兆鰲 注:“徵 黃 漸,漸將內召也。”宋 王禹偁 《投柴殿院》詩:“南 園休命侶,北闕即徵 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