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指腹割衿”。
⒈ 見“指腹割衿”。
⒈ 父母為尚在腹中的子女訂婚約。參見「指腹割衿」條。
引明·湯顯祖《牡丹亭·第五三出》:「我女已亡故三年。不說到納采下茶,便是指腹裁襟,一些沒有。何曾得有個女婿來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