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滿六十年。干支紀年一甲子為六十年,故稱。
引《清史稿·禮志五》:“﹝ 康熙 ﹞六十年,御極週甲,命 世宗 率皇子、皇孫詣 盛京,皇子祭 昭陵,皇孫祭 永陵,帝親往 福陵 大祭。”清 吳熾昌 《容窗閑話初集·八松墓》:“老夫年已週甲,膝下無兒,多金何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