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一方之重鎮。
引《三國志·吳志·虞翻傳》“歸葬墓舊,妻子得還” 裴松之 注引《會稽典錄》:“夫 會稽 上應牽牛之宿,下當少陽之位,東漸巨海,西通五湖,南暢無垠,北渚 浙江,南山攸居,實為州鎮。”南朝 陳 徐陵 《與周冢宰宇文護論邊境事書》:“夫以 南平 等郡,地壙民豐, 云夢 之田, 楚王 為寶, 吳 當勁 蜀,晉 拒強 秦,資彼山川,竝為州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