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責(zé)罰與獎(jiǎng)賞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:“三歲,則大計(jì)羣吏之治而誅賞之。”晉 潘岳 《西征賦》:“昔明王之巡幸,固清道而后往,懼銜橜之或變,峻徒御以誅賞。”宋 陸游 《上殿札子》:“臣昧死伏望陛下推至平至公之道,自朝廷始,然后下詔戒敕四方,而繼之以誅賞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