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言遵照稟承。
引宋 岳飛 《奏措置虔賊狀》:“伏望圣慈速賜指揮,以憑遵稟施行。”《續(xù)資治通鑒·宋高宗建炎二年》:“謂之立異好勝,謂之沽譽(yù)買直……謂之不遵稟處分,言章交攻,命令切責(zé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