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時指擔任副職的官吏。
英deputy;
⒈ 輔佐主司的官員。 明 清 時,凡知府、知州、知縣的輔佐官,如通判、州同、縣丞等,統稱佐貳。其品級略低于主管官。
引唐 李邕 《岳麓寺碑》:“和合是請,佐貳是膺。”明 宋濂 《方愚庵墓版文》:“佐貳始雖倨慢,先生委誠待之,卒自愧服。”《文明小史》第二九回:“次日到衙門里去看看,只見一般佐貳太爺揚揚得意,有的坐轎,有的步行踱了進去。”